《民法典》民事权利的类型
主讲律师——王旺旺
今天开始,我们来学习下民法典中的民事权利都有哪些?一般认为,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意志。
我国民法典中在第一篇总则的第五章专门做了规定。民法典中的民事权利主要有以下内容:
首先是人格权。人格权是指以主体依法固有的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以维护和实现人格平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为目的的权利。其中自然人的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法人、非法人组织也享有人格权,具体内容包括: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二是身份权。身份权是指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具体包括,配偶权(相互扶养的权利)、亲子权(监护权)和亲属权。
三是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四是债权,债权是指,权利人请求特定主体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主要包括,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
除此之外,民事权利还包括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继承权、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
详情请点击左上角图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