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非法人组织
主讲律师——钟桂威
大家好,我又来了,今天由我来分享一下《民法典》中,关于非法人组织的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我们得知,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现实中,最为常见的非法人组织就是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各银行的分支机构。
非法人组织的设立必须经过有关机关的批准,同时非法人组织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他的法律地位平等,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非法人组织与法人最大的区别就在于,非法人组织虽然有自己的财产,但是当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的责任。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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