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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简普法第七十五期:《民法典》之宣告死亡的适用条件

《民法典》之宣告死亡的适用条件

主讲律师——钟桂威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则案例:杨某的父亲与母亲双方调解离婚后其父亲就失踪了,报警多年警察均未找到其行踪,公安局已经将其列为失踪人口处理。那杨某的父亲后续如何处理呢?这种情况可以适用《民法典》中宣告死亡的相关法律规定来予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杨父下落不明至今已经近20年,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申请人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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