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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简普法第四十三期:关于年假的那些事儿

关于年假的那些事儿

主讲律师——阮惠华

 

       时间过得很快,2022年仅剩下2个星期了。年末了,很多小伙伴会咨询关于年假的问题,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聊聊关于年假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职工按照累计工作年限依法享受5天(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10天(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15天(工作满20年的)不等的带薪年休假。

       哪些情形下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一)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年假当年不休会“自动作废”吗?这就需要分情况了,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假的,当年年假作废;如果单位因工作需要没能安排员工休年假的,可跨一个自然年度休年假。

       未休年假可否要求工资补偿?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如果因单位工作需要没能让员工休年假,单位应当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三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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