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一场官司需要多长时间
主讲律师——廖燕芳
平常接待咨询,被问及比较多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们这个官司要多长时间”。其实对于这个问题,需要看案件实际情况的,再结合诉讼进度来判断的。但是以一般的民事诉讼案件为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4条规定,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以上是法律规定的情况,但在实际诉讼进程中,还有网上立案审查阶段,诉前调解阶段,被告人数众多,以及被告不配合签收法院文件或者失去联系,又或者案件需要进行第三方鉴定等等原因,都会导致案件审理时间延长。
最后,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法院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有上诉的权利,有一方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进入二审程序,而二审的审理时限一般为三个月。所以一场官司完整的打下来,即案件经过一审、二审程序,保守估算,也是需要10个月的时间。
所以,如果有打官司的想法,需要做好长时间诉讼的心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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