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会构成重婚罪?
主讲律师——赖欣颖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中明确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重婚行为是对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严重破坏,践踏了法律的基本制度,破坏了善良的风俗习惯和伦理道德,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予以惩治。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明确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条规定了两种重婚行为:一种是“有配偶而重婚”, 另一种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我们来举个列子:张三已经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三又与李四结婚,那么,张三就涉嫌重婚罪。那么李四是否也一定涉嫌重婚罪呢?并不是的,李四能否定罪就要区别对待:
如果李四明知张三有配偶,依然与张三结婚,那么李四同样也涉嫌重婚罪。
如果李四是蒙受欺骗,并不知道张三已经结婚的,那么李四就不涉嫌重婚罪。
我们上面所说的“结婚”(也就是《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所规定“结婚”),既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又包括虽然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只要是有配偶而又结婚,或者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无论是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还是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都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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