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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简普法第十五期: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已签的合同呢?

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已签的合同呢?

主讲律师——阮惠华

 

       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已经签订的合同,如果存在下面的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1、基于重大误解;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比如得知张三欲购买李四的二手汽车,王五便极力劝说,尽管王五、李四知道该车性能不好、出过事故,但谎称该车性能良好,从未出过事故,张三遂信以为真,购买了该二手汽车,在张三发现车辆的真实状况后,张三有权申请撤销这次交易;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行使合同撤销权是有时间要求的,如果超过期限没有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撤销权就将灭失。依据《民法典》第152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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