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只能去法院吗?
主讲律师——王苗苗律师
问:打官司只能去法院吗?
当然不是。通常我们解决纠纷的司法途径是到法院诉讼,就是我们说的打官司。其实对于民商事纠纷,我们还可以选择“仲裁”的方式。
问:所有的纠纷都可以申请仲裁吗?
根据《仲裁法》规定,公民、法人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需要注意: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行政争议不能选择仲裁。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仲裁呢?
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一方不同意仲裁的,仲裁委员会是不予受理。
仲裁协议,可以在签署合同时就事先约定解决争议适用仲裁,也可以在争议发生后一致同意选择仲裁。如果是事先约定采用仲裁方式的,一方都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然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问:仲裁裁决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生效的仲裁裁决书与判决书一样,如果对方不履行,是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来督促其履行仲裁裁决,所以不用担心一方不主动履行裁决书的情形。
诉讼与仲裁的区别
诉讼是两审终审制,而仲裁是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在时效上会更加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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