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之居住权你了解多少
主讲律师——钟桂威律师
各位观众你们好,我是广东繁亦简律师事务所的钟桂威律师,欢迎收看言简普法。今天我们来聊一聊民法典中的居住权。居住权,听起来可能有点陌生,但它其实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是民法典中新设的权利。
首先,什么是居住权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指权利人在他人住宅中享有的居住和使用的权利。
居住权的设立,可以基于合同,也可以基于遗嘱。这意味着,你可以通过合同约定,或者遗嘱指定,获得在他人住宅中的居住权。
那么,居住权有哪些特点呢?
1. 期限性:居住权可以设定一定的期限,到期后自动终止。
2. 排他性:居住权人享有独占使用住宅的权利,其他人不得干涉。
3. 无偿性:居住权通常是无偿的,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居住权的设立,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了更多的居住保障。但同时,它也可能引发一些纠纷,比如居住权人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权益冲突。因此,了解居住权的法律规定,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如果你想了解更多,不妨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继续关注我们的普法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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