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怎么办?
主讲律师——王旺旺律师
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怎么办?我们来看一个案例。张先生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发现土地使用期限只剩下20年。他非常担心,20年后土地使用权到期,房子会不会被收回?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因此,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面临如何续期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意味着,张先生的担心是多余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住宅用地会自动续期。
但如果是非住宅用地,比如商业用地,情况就不同了。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总结一下,对于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不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而对于非住宅用地,则需要申请续期,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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