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你的房产权益:建筑区划内的公共财产和车位归属问题
主讲律师——王苗苗律师
小区内的道路、绿地、车位到底属于谁?我们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通常是业主共有的,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有些大型小区内部会有公共道路穿行,这个公共道路虽然在小区范围内内但是不属于业主所有)、小区内的公共绿地或明示属于个人的绿地(单独住宅的花园),这些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小区内有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或车库,可以通过出售或出租等方式约定权属。这就是说,这些规划可以购买或租赁这些有规划的车位和车库。
如果是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也就是原有规划并非是车位的场地用做停车位停放汽车,那么这些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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