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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简普法第一百二十二期:什么是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什么是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主讲律师——蓝文娟律师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物权上一项重要的不动产权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一般是指数人区分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共有部分按其专有部分享有共有的权利。业主是指享有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比如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那小区里面的车位、车库的归属是什么样的呢?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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