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之诉讼时效
主讲律师——钟桂威律师
今天我来介绍一下民法典中,关于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平时我们接待咨询中,最常问到的一个问题就是,我的这个借条会不会过时间了,会不会过期了,这件事情如果不处理,以后是不是就没得处理了。其实这些问题,都是诉讼时效的问题。那么我们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就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通过这条法律规定可知,一般情况下,我们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但是具体情况还是要具体分析,建议寻找律师咨询最为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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