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之会消灭的撤销权
主讲律师——王苗苗律师
今天我们要聊的话题是:在什么情况下,民法典规定的撤销权会消灭?这个问题对我们每个人的合同签订和权益保护都至关重要。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撤销权是指当事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但是,这个权利并不是永久有效的,它有一定的时效性。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会导致撤销权的消灭:
第一种情况,如果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或者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那么撤销权就会消灭。
第二种情况,如果当事人受到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那么撤销权同样会消灭。
第三种情况,如果当事人在知道撤销事由后,通过明确表示或者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那么撤销权也会消灭。
最后,无论是哪种情况,如果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那么撤销权也会消灭。
比如,张先生在购买一辆汽车时,因为对方销售人员的误导,存在重大误解。张先生在签订合同后的第二天发现了这个问题,但他迟迟未采取行动。直到一年后,张先生才想到要撤销合同,但此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他的撤销权已经消灭了。
所以,亲爱的观众朋友们,如果你在合同签订中发现了问题,或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请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行使你的撤销权。不要等到权利消灭后,才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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