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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声音第六十六期:反家庭暴力,我们在行动!!

 

 

 

 

案例:

 

今年7月份我们接到一位陈女士的来电,陈女士是一名家庭主妇,丈夫在市区一工厂打工,育有一儿一女。女儿上小学,儿子2岁,陈女士在家中照顾儿子和料理家务事。丈夫平时喜欢和工友喝酒打牌,夫妻俩经常因喝酒打牌的事发生家暴。有一天女儿因学校组织秋游,需缴交几十元费用,陈女士为女儿向丈夫索要几十块钱时,再次遭遇家暴。陈女士痛苦无助之下,拨打了12338妇女维权热线向我们求助。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妇联部门如何帮助妇女维权:像案例中陈女士这种多次遭受家庭暴力的,我们会告知陈女士要迅速拨打110报警保留家庭暴力现场的证据例如相片、视频。身上有伤的要向派出所或指定机构提出伤情鉴定的申请请公安机关对其丈夫出具告诫书。如果出具告诫书后,仍然遭受家暴的,陈女士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什么情况下才能出具告诫书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告诫书: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于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是受害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姓名、通讯住址或单位,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但是,有一定证据表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家庭暴力威胁。

 

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有:现场的物证、伤情鉴定书、病历、照片、视频和相关日记、其他家庭成员(包括未成年子女)的证言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证言、施暴者的悔过书、保证书、公安机关的接警或出警记录、处理记录、告诫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组织的记录和证明。

 

但是,一般情况下,受害人陈述的可信度高于加害人。

 

遭遇家庭暴力,如何做伤情鉴定?伤情分什么等级?

 

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会根据受害人的伤情,委托有关鉴定机构,对受害人的伤情作出鉴定;公安机关没有组织伤情鉴定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伤情鉴定的申请,也可以自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可分为重伤、轻伤、轻微伤三种。

 

当妇女朋友们遭遇到家庭暴力时,该怎么做?

 

首先,明确告诉施暴者,你的人身权利不容侵犯。

尤其是对第一次施暴行为,要坚决说“不”。

容忍第一次,日后还会有无数次的暴力。

对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情节轻微的,可以向亲友、邻里、居委会、街道办、妇联组织或当事人所在单位求助,向公安机关申请出具告诫书。情节严重的,要迅速拨打110报警,索取《报警回执》,向派出所或指定机构提出伤情鉴定申请

 

其次,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公安机关的报警回执和笔录、伤情鉴定书、医院病历等,都是证明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

 

情况紧急的,需要暂时与施暴者隔离的,可以到亲友家暂避或到家庭暴力庇护站寻求临时庇护,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对于情况恶劣的,构成轻伤以上、或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可以故意伤害罪或虐待罪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

 

从近年河源的案件来看家暴有哪些特点?

 

从近年的家暴案件看来,施暴者多为男性,丈夫殴打妻子,再者是父母出于教育目的而对子女的肉体惩罚。其次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受害者往往无力或不愿公开,加之公众的漠视和司法机关的介入不够,从而使家庭暴力与发生在社会上的暴力相比家庭暴力更具隐蔽性、复杂性和持久性。

 

为什么很多女性不选择报案,而是忍气吞声?

 

原因主要有三个:

 

1、大部分女性思想还比较传统,认为家庭暴力是个人隐私,觉得“家丑不可外扬”,忍一忍就过去了;

 

2、很多受家暴的女性不了解法律,不了解《反家庭暴力法》,不知道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权益;

 

3、很多受家暴的女性还是爱自己的家、爱丈夫的,为了保全自己的家庭、保全丈夫的声誉,很多受暴者还是选择忍气吞声。

 

妇联在反家暴、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一是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设立法律宣传台、法律咨询台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反家庭暴力法》这部法律,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提高自身自觉抵制家庭暴力能力。

二是通过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 ,面向社会大众、面向家庭开展法律、反家暴、禁毒、反邪、防拐卖、防艾滋病等知识的宣传普及。

三是创建了“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河源站),这个维权站是维权工作手臂的延伸,是解决个案服务的窗口。同时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热线,为联系妇女、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发挥着它的积极作用。每年三八维权周,市妇联都开展12338维权热线接听活动,市妇联主席、分管维权副主席、执业律师、国家心理咨询师等一起接听热线,耐心倾听来访群众的诉求,为她们答疑解惑。

四是利用“6.1”、“6.26”、“11.25”、“12.1”、“12.4”等重要纪念日,利用好电视、网络、平面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短信等渠道,除此之外,今年市妇联还创新了宣传方法,创办了“妇联好声音”这个工作平台,发挥社团作用,向基层群众传播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

五是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反家庭暴力工作合力,我们联合政法委召开全市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工作推进会,参会人员主要由妇联系统、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民政、女法官协会等相关部门基层一线、业务人员参加。

 

当前在防止反家暴方面,遇到怎样的困难?

 

第一个是理念问题。理念先行特别重要。反家暴和家庭和谐在宏观上是不矛盾的,是互相促进的。通过反家庭暴力导致一些人因为家庭暴力解除了婚姻,也不是破坏了家庭的和谐,而是解除了那些痛苦的、本来就不和谐的家庭,它的结果实质上还是促进了家庭和谐。

 

第二个是制度问题。主要指法律规定得不充分、不完善,或者说制度上还有一些欠缺。比如因为证据问题,导致法官难以下判断,难以下裁定,难以下判决等等。

 

第三个是执行问题。当一个法律出台以后,需要通过司法机关的严格执法来确保法律得到贯彻实施。执法者如何理解法律、如何执法,对家庭暴力的敏感度、认识度也非常重要。因此,培训就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执法过程当中,对公民宣传、倡导反家暴,但更重要的是对执法者的培训,要改变执法者的观念。

 

在家庭和谐方面,大家应该怎么做?

 

1、构建家庭成员间的和谐关系,其核心是:相互承担责任。从关心家庭的每个成员开始,从孝敬老人开始,做父母的从能够自我批评、检点开始,每个人都能为大家、为别人,互相承担责任。

 

2、构建和谐的夫妻关系。夫妻关系的和谐是整个家庭和谐的基础,如何处理至关重要。夫妻在家庭生活当中平等相处、互敬互爱、相互理解,丈夫在外拼命赚钱,让自己老婆孩子物质生活更优裕,顾及家庭的时间比较少,而作为妻子要理解丈夫;反之妻子既要工作,又要带孩子,忙家务,也很辛苦,丈夫也要学会体贴妻子,要合理分担一些家务劳动。再就是要彼此忠诚,爱情专一,互相信任。

 

3、建立与孩子的和谐关系。要让孩子体验责任感,给孩子以充分的尊重,让他成为家庭里的平等成员。做父母的应以人格和勇气,处处做孩子的楷模。爱孩子决不等于娇惯孩子,否则一旦养成不良品格,不但会毁灭这两代人,同时也毁灭了这个家庭。

 

4、建立与老人的和谐关系。孝敬老人是每个家庭必须遵守的生活原则。因为每个家庭如何面对自己的老人,他的儿女也会以此效仿,像他对待自己老人那样来对待他。

 

5、重视家庭教育问题。现在很多家庭是独生子女,家庭主观上就娇惯孩子,想要什么,就给什么,而不需要劳作、付出,认为这就是给予孩子的幸福、快乐,岂不知这样的家庭教育毕竟会失败。家庭教育不仅关系到一个家庭,还关系到对整个社会的影响。

 

6、做合格的社会公民。家庭品格是一个家庭能够获得成功的宝贵无形资产,每个家庭成员首先从自身的品格建设开始,做正直的、善良的、合格的公民,由自己一族一户到左邻右舍建立和谐关系,于是和谐社会的构建就有了最为现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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