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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声音第五十一期:农村道路用地有纠纷怎么处理?看看我们基层司法人员怎么调解的吧!

 

 

       案例:2017年2月6日,春节刚过,和平县司法局林寨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便忙碌了起来,因为当天,来了十几位情绪非常激动的村民。一进门便要求要把镇委书记和镇长找来主持公道、处理纠纷。所长陈宜扬看到这种气氛,第一时间稳定了村民的情绪,了解事情的原委:2017年2月5日中午,我镇某村委会一村民小组300多名村民唯一出行的村道被另一个村委会的一村民陈某用钩机破坏,导致行人和车辆无法通行。
春节刚过就发生这事关300多村民日常出行的纠纷,加上村里人大多还未外出务工,较为集中,纠纷随时可能激化转变为刑事案件,陈所长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简单向分管领导汇报后立马决定由镇调委会受理,并当即启动调解程序,组织调解小组,赶到道路现场进行查看和拍照、展开调查,召集双方代表了解情况和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
经调查,受破坏的道路是原来砖厂挖泥的时候形成的,2003年扩宽路面,可单行通小车,2012年冬,镇政府引进外资,在该村创办养牛场的老板和上述村民小组的村民共同出资扩宽路面形成双车道,直至现在。据反映,这条道路扩宽部分的土地原是另一村委会农户陈某的自留地,是以前生产队分给他家的可以用来报建房子的。扩宽路面时双方未协商。2017年2月5日中午,陈某叫来挖掘机把这条道路扩宽的路面挖掉了一半,导致道路堵塞。
为确保调解成功,陈所长亲任首席调解员,率调解小组于2月9日、10日连续多日多次登门陈某家及另一方村民小组的代表家中走访,通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劝说释法,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到现场、到司法所召开协调会,提出“适当补偿”的调解方案供双方参考。打铁需趁热,2月11日元宵节上午九时,调解小组不顾假日休息,继续召集主持调解会,历经三个多小时不懈调解,促使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某村委会村民小组村民一次性补偿陈某土地占用费8000元人民币,恢复道路”。尽管协议签订了,2月12日,陈所长等调解人员还是早早来到道路现场,监督执行调解协议,直至道路恢复原状才离开。至此,该宗涉及300余人通行的村道用地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一般引发村道用地及通行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一、历史及现实状况原因。在农村,过去由于经济不发达,车辆往来极少,很多村落都是田间小路,现在车子多了,道路要扩建或重修,一般要求3米多宽,需征用或占用村民土地或房屋,涉及村民的核心利益,很容易引发纠纷。

        二、村镇建设规划上的原因。村道没有列入村镇规划,规划草率,规划没有考虑实际情况,没有充分征求村民的意见基础上进行,出现规划不合理等,造成很多村镇规划缺失或无法真正落实

        三、法律欠缺具体明细的原因。由于村道不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修路不能强征,要征得被占地村民的同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加上对于农村道路通行纠纷,没有具体的裁判标准,只有较粗泛的规定。

     

      调解此类道路用地纠纷可运用那些法律?

      本案从道路通行和适当土地补偿两方面达成协议,可以说是根据事实、依据相关法律进行调解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一方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因此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参照《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其中征收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3、参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解决村道用地及通行纠纷的途径及法律原则有哪些?

      道路用地通行纠纷作为民事纠纷,解决的途径包括: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申请人民调解;也可以起诉,起诉侵权,要求排除妨碍。本案是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的。调解的方式是解决道路用地纠纷最好的方式,人民调解是首选,省时省力省钱,加上用地纠纷往往是邻里村民之间发生的,自愿和解,更利于今后的和谐相处。法院判决农村道路通行纠纷的案件很多也采取调解结案方式,也是考虑到农村道路通行纠纷的复杂性。

       解决村道用地纠纷,一要坚持尊重历史和兼顾现实的原则(原有历史形成的通道不能堵塞、妨碍,又要利于当今生活和发展的需要),二要遵循依法、公平、合理的原则。“村道”占地应当给予土地使用权人或承包经营权人以适当或相应补偿,要同时兼顾“公益”和“公平”原则,不能以公益为由侵占部分村民的利益。

     

       要减少或避免道路用地纠纷的发生,应该做好那几方面工作?

 

        一、应做好规划,建立健全村镇规划体系。“村道”应当属于村公共设施,村庄的整体布局和规划要在充分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可以避免很多道路通行问题

 

        二、健全完善法律体系。如完善《村民委员会自治法》,保证村镇规划等村民讨论的内容能不折不扣实施;完善村镇规划法律法规,将规划内的农村道路修建上升为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将村道建设纳入公路建设,由乡村申报,政府立项、审批、征地。

 

         三、加强普法宣传和调解工作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对发生的纠纷要及时主动去调处,村道涉及的人多、面广,群众利益无小事,调解要分析透道路纠纷产生原因及本质,要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合理原则进行,同时要熟练掌握调解技能,通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劝说释法,确保成功,已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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