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名小有名气的包工头,拥有别墅、宝马,可欠人上百万的工程款就是赖着不还,成为名副其实的“老赖”。最终,被告上了法院,法院将如何审理这一案例呢?一起来看看!
问题一:欠债不还,真的会入罪吗?有什么条件呢?
答:是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作出的法律文书,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不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照执行。对于无视法律的权威,妨害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必须绳之以法,才能体现出法律的尊严。因此,科学、及时、有效的惩处这种犯罪,是司法系统特别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也是解决好"执行难"的重要途径。
问题二:如果生活中遇到别人借钱不还怎么办?市民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借款时应注意什么?
答: 1、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强制执行;如双方有仲裁协议的,可依法提交仲裁,裁决生效后,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双方的债权是经过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通过第三方调解解决。
2、市民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要通过非法的途径来解决,因为这种行为不仅无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而有可能使自己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潭,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不确定的风险。
3、借款时要对借款人的资信信息有较为充分的了解,对资信状况不好和借款人的基本情况不了解的人,最好不要借款;要剔除传统的人情思想,要有法律意识,让借款人出具借条,借条内容要明确借款的数额,利息,还款时间和途径;最好让借款人提供借款物的抵押或人的担保,让风险下降到最底。
问题三:近年来,我市法院在治理“老赖”中采取了很多办法,具体有哪些举措?取得怎样的成效?
答: 1、进一步加强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认真落实《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推动全国各地商业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抓紧与执行查控专线进行连接,促进提升执行工作效率,降低执行成本,让被执行人的金融资产无处遁形;
2、完善信用惩戒机制和限制高消费,落实与国家发改委等40余家单位联合签订的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推动各单位在各自管理领域开展信用惩戒,继续扩大信用惩戒范围,让“老赖”寸步难行。对情节严重的失信被执行人,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惩治力度,依法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发挥刑罚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制裁和警示作用。及时收集、汇总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情况,单独或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通报有关情况;
3、建好、用好执行指挥系统,充分发挥其上传下达、实时监控、异地调度、快速反应等功能,推动执行实施工作早日形成全国一盘棋的格局;
问题四:听说入法院“老赖”黑名单的,坐高铁都不能,具体限制有哪些?
答:这个问题其实就是我们刚才说的信用惩戒机制和限制高消费的效果之一,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了上述措施后,让其不良的信用记录向全社会公开,被执行人的信用度会被下调,不能出国旅游,不能坐飞机和高铁等高消费,对其生活和经营行为产生限制,让其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