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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声音第一百六十三期:上班上着上着……就被调岗了……可以吗?

今天跟大家分享下关于公司单方面调整员工岗位的相关法律知识。众所周知,劳动关系作为我们现代社会的主要用工形式,是受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其他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的,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是处于弱势地位的,所以如果草率地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不同意而申请仲裁或者诉讼,公司就可能面临高额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了。

 

用人单位单方调岗要依法

 

根据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以上法律条款里所讲的“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就是指用人单位所拥有的单方调整员工工作岗位的权利。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这里的变更劳动合同也是指用人单位享受单方调整员工工作岗位的权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综上例举的法律法规是为了说明,用人单位要单方调整工作岗位,首先必须要有法律依据,不能单方随意进行调整。

 

案例一

 

黄某2018年1月进入甲公司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乙方(即黄某)从事甲方安排的(即甲公司)清洁工作,甲方可根据乙方工作能力、业绩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的原则,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2019年2月,甲方将黄某调至新的地点进行清洁工作,因增加约20分钟路程,黄某不服从调动安排,并未到新的地点报道,同月,甲公司即以旷工为由解除与黄某的劳动关系。后黄某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甲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仲裁庭未支持黄某的仲裁请求,黄某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关于调动工作地点,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甲公司可根据黄某的工作能力、业绩考核结果和工作按照合理诚信的原则,调整黄某的工作岗位。公司作为用工企业,可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工作调整。

本案中,只是对工作地点进行调整,工作内容、性质及报酬都未改变,属于合理的调整范围,黄某在调岗期间旷工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解除与其劳动关系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故驳回了黄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二

 

2013年1月,王某进入甲公司工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2013年12月,王某休完产假后回公司上班,公司就对其进行调岗,将其安排到运营部门工作,且工资待遇都有所降低,王某不同意该调岗行为而与公司产生纠纷,公司遂将王某辞退。王某不服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公司支付王某经济补偿金,仲裁委支持了王某的仲裁请求,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公司与王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单方调整王某工作岗位。调整后员工的工资水平应当相当,王某休完产假后,公司对其调岗与之前的岗位相比,地位也明显降低。因此,该调岗并不符合法律规定,故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

单方调岗是否合理的因素

单方调岗是否合理还要考虑其他因素:是否属单位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调岗不具有侮辱性或惩罚性;工作条件和劳动便利是否可以维持,劳动者增加的劳动成本是否有补助。工作环境、在途时间等都是劳动者入职时考虑的劳动成本问题,岗位改变造成劳动者劳动成本增多超出劳动者预期,要求劳动者一味服从违反平等公平的法律原则;调岗是否改变了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等等方面。

合法调整员工岗位的建议

 

 

1、用人单位应制定详尽的调岗调薪制度

 

1.1要明确岗位职责,定岗定职,量化岗位考核标准,薪酬与岗位进行挂钩管理;

 

1.2要制定一个调岗调薪标准制度,即明确员工在考核成绩无法到达某个合理的标准时,单位有权利对员工进行岗位和报酬的调整,那么在出现了相应的事实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以该约定作为调岗调薪的合法依据。

 

1.3对所有制定的规章制度,均应经过公司民主程序,并向员工公示。

其次,在发生调岗情形时,企业对员工出具按考核制度和程序作出的考评或考核的结果,并让员工签收,或要求其向公司提交说明或者检讨等书面材料。若员工拒绝签字,或者对此有异议,此时应引起公司的注意,公司应派专门人员将情况作成书面记录,并注意保留录音录像等证据。

 

2、协商调岗优先,即便必须进行单方调岗,也争取在事后取得与劳动者就调岗事宜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

 

3、参照上述法院合理性审查要素来进行单方调岗,尽量符合合理性要素;

 

4、保留好相应的证据。

 

在这里也建议用人单位要聘请劳动法专业的律师法律顾问。

 

遭遇不合理调岗的建议

 

因工作岗位的调整直接关涉到劳动者的择业权等劳动权利,用人单位不应滥用自主用工权,而使该项权利成为用人单位逼迫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手段,故该权利的行使应以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不损失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前提。用人单位擅自不合理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劳动者有权拒绝,如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有权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补偿标准在《劳动合同法》里有明确的规定,具体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合上述我们分析的内容,如果员工在遭遇单方调岗后,都可以对照着去分析,看看公司调岗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属于合理范畴等。另外还要给到员工的建议是,要加强书面证据的收集。比如公司降薪调岗了,要注意保管好相关的通知文件,另外也要保持在工作岗位工作,不能随意矿工,避免用人单位以矿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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