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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声音第一百六十期:劳动者入职签合同要了解和注意的那些事?

 

  快年底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资纠纷或者辞职再就业比较多。最近接到很多关于劳动纠纷的咨询,在处理中发现劳动合同常常成为案件处理的关键。所以,今天我们就聊聊关于劳动合同、劳动法有关的法律知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实践中,很多劳动者没有掌握劳动相关的法律知识,或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注意某些方面的细节,导致自己处于被动的劣势地位,因此,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入职的时候,掌握一些劳动法方面的法律规定显得特别重要。

 

公司代为保管劳动合同合理吗

我们常听到这样的事,比如劳动合同签完就被公司收回,如果公司提出代为保管劳动合同,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当然不合理。不仅不合理而且还违反了法律规定。

最近,有一个朋友A先生就遇到过这种情况,2019年10月9日,A先生入职一家公司,并于当天与公司签订了一式两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时,A先生曾向公司人事经理提出,要求给予一份劳动合同文本,但公司人事经理称,公司保管一份,对于A先生的那份暂由公司代为保管。理由是:要存入员工的个人档案,其次是怕员工自己保管不妥弄丢失。为此,当时所签的两份劳动合同都被公司收回。近日,A先生左思右想,感觉手里没有劳动合同不踏实,公司这样做违反了什么具体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该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法律凭证,是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双方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有效地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能会在工资收入、工作时间长短、工作条件等方面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缺少证据而遭受损失。为此,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必须各执一份。

 

公司拒绝给员工劳动合同怎么办

如果公司以要将员工的劳动合同放一份到个人档案公司为由,拒绝给员工劳动合同,员工可以怎么做?

律师:如果公司要将员工的劳动合同放一份到个人档案,可以多签一份放入员工档案。因此,A先生可以依法向公司索取,如公司拒给,则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如何将劳动合同的期限缩短

在我们的平时生活中,大多数人在签署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最为关注的焦点可能就是自己的薪资待遇了,只要确认上面的薪资没有错,很有可能就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签上了自己的大名,毕竟很少有人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去了解《劳动法》中自己应得的权利。

其实除了薪资,有关岗位、劳动期限等条件都是重要的,包括前期应聘、投简历都涉及法律问题。

前段时间,大学刚毕业的小明顺利地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但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他碰到了一个头疼的问题。公司希望和他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但小明觉得3年的时间太长了,希望能和公司进行协商,将劳动合同的期限缩短至一年。但小明不知该如何跟公司商量,担心他的举动引起公司不满,最后丢失了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面对这种情况,小明不知道该如何是好。面对这种情况,员工如何跟公司协商,将劳动合同的期限缩短呢?

这个问题我们从两个层面来讲,先讲非法律层面,作为企业希望培养一个忠诚、稳定的员工,而企业的发展与员工的发展是互相促进的。所以,我个人认为作为员工,在选择了一份工作时首先是全心的投入工作的热情,在岗位一天负责一天,未来个人的发展情况或许你也不想换工作了。

另外我们再讲法律层面,我国劳动法规定,员工试用期提出离职,只需要提前3天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正式员工,则需要提前30天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即便小明和公司签署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若是工作期间,小明因为个人原因不得不离职,只需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签署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说起劳动合同签署,我们先说说面试。很多劳动者,特别是大学毕业生,往往在投简历的时候都是“广撒网”,所以有时候用人单位通知去面试时,劳动者已经忘记自己何时投过简历,是什么公司通知面试,但面试后或者入职后才发现原来公司和自己预想的差别非常大,甚至会遇到某些“骗子公司”。

因此,我们建议,在面试前,劳动者可先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司的基本情况,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公司的涉诉情况。如果一家公司涉诉案件特别多,你就要慎重考虑。

查询公司基本情况,还有一个好处,你在面试时可以回答面试官关于企业基本情况的问题,让用人单位觉得你重视这个机会并且提前做了准备,将会为你赢得更多被录用的机会。

 

劳动者提交信息材料有什么规定

劳动者提交的信息材料一定要真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者提交的信息材料,特别是身份材料必须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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